第四十二章 加快建設主體功能區
強化主體功能區作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基礎制度的作用,加快完善主體功能區政策體系,推動各地區依據主體功能定位發展。
第一節 推動主體功能區布局基本形成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調整優化空間結構,推動形成以“兩橫三縱”為主體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業戰略格局、以“兩屏三帶”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以及可持續的海洋空間開發格局。合理控制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增加生態空間。推動優化開發區域產業結構向高端高效發展,優化空間開發結構,逐年減少建設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動重點開發區域集聚產業和人口,培育若干帶動區域協同發展的增長極。劃定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保護紅線,拓展重點生態功能區覆蓋范圍,加大禁止開發區域保護力度。
第二節 健全主體功能區配套政策體系
根據不同主體功能區定位要求,健全差別化的財政、產業、投資、人口流動、土地、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政策,實行分類考核的績效評價辦法。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區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立國家公園體制,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
第三節 建立空間治理體系
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完善國土空間開發許可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接近或達到警戒線的地區實行限制性措施。實施土地、礦產等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程。提升測繪地理信息服務保障能力,開展地理國情常態化監測,推進全球地理信息資源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