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成甲 張華洵)日前,旬陽將進一步規范對農村建房實行“先繳稅后用地”的審批程序。日前,旬陽縣地稅局、國土資源局兩部門就此聯合發文嚴格規定明確了相關具體辦事流程。
今后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要按照“用地審查、繳納稅款、用地批復”的程序,依次辦理。在用地審查環節,用地申請人填報《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請表》,由組、村、鎮、國土所依照要求初審并簽署意見。縣國土局用地審批部門對初審進行復核無誤的,通知用地申請人辦理用地批復,同時將信息通知給縣地稅局轄區稅務所。
在繳納稅款環節,用地申請人憑經審查通過的《申請表》,到地稅所辦理涉稅事項。地稅所參照國土部門提供的用地信息征收耕地占用稅,并出具完(免)稅證明。
在用地批復環節,國土部門對用地申請人相關資料和納稅證明進行完整審核,在地稅部門出具的完(免)稅證明要件完備時,才可辦理用地批準手續。并統一建檔備查。用地申請人沒有提供完(免)稅證明的,不得辦理土地批復。對批少占多、批劣占優、未批先占等土地違法行為,國土部門查處時,通知縣地稅局查繳稅收。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旬陽縣地稅局、國土資源局在通知文件中指出,實行“先繳稅后用地”,是依法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堵塞稅收流失漏洞,防范執法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方便群眾辦事的有效途徑,通過部門聯動,信息互通,加強管理用地審批與稅收征收同頻共振,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和夯實全縣財稅保障機制責任,有利于促進全縣依法治稅、依法納稅良好環境的建立,確保地方稅收應收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