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程蒙蒙 )近日,石泉法院饒峰法庭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組合拳,穩妥高效地解決了一起接近20年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當天調解,當天確認,得到了當事人的一片好評。
雙方當事人于2005年下旬,在證人見證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蓋村委會印章并前往鎮政府繳納了房屋契稅。原告自2005年下旬居住至2018年上旬,后響應國家政策搬遷至集中安置點居住至今。今年,原告所購置的房屋因企業開礦需要占用,被告以原告未交房款為由,拒絕企業使用該房屋。雙方當事人一直協商不成,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確認自己對該房屋的所有權。
通過對案件仔細分析研判,承辦法官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于是向雙方當事人建議采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方式處理,以便高效解決糾紛、節約訴訟成本。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司法所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調解。通過釋法說理,分析利弊,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對房屋的權屬做出了確認。隨后,饒峰法庭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對其調解協議進行審查,并現場出具裁定書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其強制執行力。至此,該起房屋買賣糾紛得以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