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委政法委制定出臺《安康市政法機關服務保障“三個年”活動十四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積極有效服務保障“三個年”活動。
《措施》要求,全市政法機關務必發揮職能作用,著力構建全要素支持、全流程提速、全天候服務、全周期保障、全方位發力的司法執法新機制,全力服務保障“三個年”活動,為在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設幸福安康作出政法貢獻。
《措施》明確,要突出重點,著力從暢通服務保障渠道、強化服務保障統籌、提升司法保障質效、優化涉企法律服務、化解涉企矛盾糾紛、防范涉企重大風險、聚力解決突出問題、著力優化發展環境、優化便民利企服務、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提升政法工作能力等11個方面,奮力推進安康政法工作現代化,有效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
《措施》還明確,要多措并舉,狠抓落實。成立專班統籌推進,建立聯系包抓制度,嚴督實考提質增效,確保各項政法服務保障工作落地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