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孫妙鴻 周健)近年來,安康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矛盾糾紛也與之增加。法院在面對涉及企業的執行案件中,如果單一執行,勢必讓被執行企業陷入泥沼,不僅會帶來許多社會問題,也不利于債權人。為此,安康兩級法院在執行案件中,精準執行,靈活施策,既保護各方利益,又護駕營商環境,實現了執行工作“精而準”“準而優”“優而好”的執行效果。
善意執行 促使多方攜手抵御風險
安康有部分企業,在商業銀行貸款后仍不能滿足周轉困難,繼而轉向民間借貸。民間借貸的高額利息,又把企業拖入更深的泥潭。安康兩級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時,合理引導借貸公司以股抵債,攜手雙方共同抵御危機。
2017年,安康中院受理了陳某甲、陳某乙申請執行安康某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朱某及胡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執行前,市、區兩級法院查明,該案是一起錯綜復雜的“多角案”“案中案”,涉計3億多元債務、300多名債權人、10名案件直接當事人、既有債權債務關系又有股權代持關系、既有實際出資人私下轉讓隱名股份又有案外人異議、既有股份代持人與委托代持人債務糾紛又有代持人承建委托人房產開發債務清算、還有未進入訴訟和執行的其他小債權人利益的保護等一攬子問題。執行過程中,主辦法官按照 “以股抵債,債清返股” “注資解困,利益分享” “擱置爭議,先行一步”的思路促使多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該公司以其在丙公司50%的股權抵做申請人陳某甲、陳某乙的債權并辦理過戶手續,待其償還了陳某甲、陳某乙的全部債務后,陳某甲、陳某乙將50%的股權無條件返還給該公司;丙公司獲得各債權人的注資開發樓盤后,該公司以在丙公司50%股份所產生的利潤的40%用于償還申請人的債權,另外60%利潤歸該公司用于償還某小額貸款公司以及該公司拖欠的其他人的債務;乙公司要求申請人陳某甲、陳某乙承諾,如果他與該公司的股權轉讓訴訟獲勝,那么陳某甲、陳某乙應當將該50%的股權轉于乙公司的名下,陳某甲、陳某乙接受這個條件。同時乙公司要求該公司將其利潤的60%優先償還其債務,該公司也答應其請求。上述協議也得到丙公司另一隱名股東的同意。今年4月23日,申請人陳某甲、陳某乙與被執行人該公司、朱某某,異議人乙公司、股權代持人某房地產公司、其他未進入程序但得到該公司認可的近300名債權人代表,一同到安康中院執行局共同確認了該和解協議。至此,該案得到了圓滿化解。目前,各方合作順利,一期工程接近完成。
此案主辦法官從維護大局、維護穩定、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利益,并對未進入訴訟和執行的當事人預留實現債權的空間出發,最終促成了當事人和解,避免了一場多企業、多個人之間的債務危機,化解了即將爆發的群體信訪事件,挽救了數家企業的生存,公正維護了權利人、債務人的合法利益。
謙抑執行 陷入泥沼企業減負前行
法院執行工作相當一部分案件是需要從被執行人口袋掏錢給申請人的。如果遇到被執行對象是困難企業,扣押生產設備吧,多少難以把握,即便扣押后變賣予以償還,賣的東西也不值錢,又讓企業進一步陷入泥沼。安康兩級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始終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盡量考慮企業的生存發展,避免過度執行。
漢濱法院在受理申請人申請執行安康某魔芋食品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一案后,法院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因“攤大餅”導致資金鏈斷裂,連電費都繳納不起,而廠里訂單不斷卻無法生產。按照法院的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可以扣押相關設備變賣予以償還。可是,執行干警考慮到魔芋食品市場前景很好,如果扣押設備變賣,企業就不能再生產了。“這些生產設備就好比如一張桌子,一張完整的桌子可以賣個好價錢,如果拆了賣一個腿或是賣桌面子,那就不值錢了。”漢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汪程說。
為了最大限度保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利益,執行干警立即召集債權人會議,提出采取“謙抑執行”的方式,暫時保留執行的權利,給企業一定的融資時間,企業給債權人列出還款計劃。雙方都退一步,給企業再生產提供了機會,也為后續執行提供了保障。
強制執行 保障民營企業勝訴權益
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隨著安康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每年都有大量的項目動工,有的群眾為了一己之私,損害招商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通過司法途徑到執行環節,安康兩級法院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運用各種強制措施,執行一例教育一片,既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又對等待觀望的被執行人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
平利縣法院在受理該縣一物資供應企業與被執行人周某、李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后,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侵害,不得阻攔申請執行人運輸車輛的正常通行。兩被執行人接到通知后,未履行義務,仍擾亂申請人的運營秩序。平利縣法院執行局迅速啟動了聯動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地黨委、政府及公安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執行地點。在執行過程中,李某兩個兒子繼續煽動李某實施堵路。平利法院干警及參與干部輪流給其做工作勸阻未果,為彰顯法律的尊嚴,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執行人員對李某的兩個兒子果斷采取拘留措施,使得道路恢復暢通,案件得以執行。
規范執行 破立結合引導企業化蝶重生
在執行案件過程,還有一種情況是被執行企業所有資產全部抵押也不足以償還債務。對此,安康兩級法院通過破產重組、“破產不停產”的辦法,不僅讓企業資本運作起來,還緩和了債務人和工人的焦慮情緒,推動了企業重組進程。
旬陽某礦產公司是旬陽最大的礦產開采企業,2008年轉身從事房地產開發,后因資金周轉困難轉向民間借貸,從而造成資不抵債。截至2018年7月份,旬陽法院受理涉及該企業的執行案件118起,執行標的達12億元,其中,涉及60多家材料供應企業。如果執行不到位,該企業開發的房屋便成了爛尾工程,60多家材料供應企業資金循環也成為難題。旬陽法院受理后,首先組織專門力量幫助企業理清債務,發現該企業實際債務8億元,另外4億元屬超出國家許可部分所產生的高息。隨后,旬陽法院組織評估公司對企業進行評估,引導企業破產重組,并通過“府院聯動”機制,協調商業銀行為該企業投資5000萬元,同時公開招募投資人,從而讓企業得到重生,贏得誠信。
民營經濟是安康經濟的重要支撐,如何處理強制執行與保護企業發展的矛盾,考驗法院執行隊伍的執行水平和為民情懷。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剛說:“面對民營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院既要維護法律的尊嚴,應當采取的必須要不折不扣依法采取,更要幫助企業走出困境,恢復‘造血’功能,最大限度減少執行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