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的“立”,意味著什么?
今年2月4日是立春節氣。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記載:“立,建始也”,“立”即“開始”之意。那么,立春的“立”,意味著怎樣的開始?
立春是春季的第一個節氣,也是二十四節氣之首。立春是以太陽在黃道的運行位置為判定標準的自然節氣,日期大約在公歷2月3日至5日之間。太陽在天球上的周年視運動軌跡叫黃道,太陽沿黃道運行一周共360度,每“走過”15度,即迎來一個新節氣。當太陽運行至黃經315度時,對應的節氣就是立春。
立春有三候:一候東風解凍,二候蟄蟲始振,三候魚陟負冰。立春時節,東風和煦,蟄蟲蘇醒,冰雪消融,立春意味著草木萌發、萬象更新,是大自然生機勃勃的象征。
一年之計在于春。自古以來,立春就是農事活動的重要時間節點,預示著春耕的忙碌快要開始,因此古人相當重視立春,還有“鞭打春?!钡攘曀住.斎唬⒋褐皇恰跋蚺?,并不意味著達到氣象學上的入春標準,各地農事活動還需應時而動、因地制宜。
春節將近,也許有人會有疑問,春節與立春都有“開始”和“迎春”之意,它們有何不同?
立春是季節意義上的開始,而春節則是農歷紀年里一年的開始,農歷春節在立春前或立春后均有可能。由于我國農歷紀年采用“十九年七閏”的法則,即每隔2年到3年,就增加1個月,即“閏月”,于是,一個農歷年中可能包含兩個立春,或者有完全遇不上立春的情況。
立春,承載著中國人對自然與生命節律的洞察與思考,更是播撒希望、奔赴新程的美好開端。
一審:徐思敏
二審:田 丕
終審:張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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