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執行”贏得心服口服
通訊員 柳靖超 黨信
“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幫我拿到了補償款,真是太感謝了!”近日,申請執行人李某從漢濱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手中接過6萬元欠薪補償款時,難掩激動之情。這起涉企欠薪執行案件,通過法官的“柔性執行”,不僅讓勞動者權益及時兌現,更讓企業保住了“信用生命線”,還帶動了系列糾紛的高效化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據悉,李某與安康某服務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糾紛,經仲裁調解達成協議,該公司需向李某支付6萬元補償款,但公司未按約履行。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后,漢濱區人民法院迅速啟動執行程序,通過網絡查控發現該公司賬戶資金不足。執行法官與該公司負責人在溝通中了解到,該公司正計劃參與重要項目招投標。
若直接采取查封凍結等措施,雖可推進執行,卻可能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甚至增加糾紛化解難度。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多次主動聯系公司負責人及法務人員,耐心闡明法律責任,詳細解讀“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對企業招投標資格、商業信譽的直接影響,結合企業經營需求,分析“主動履行”與“信用受損”的利弊。
“法官沒有簡單‘一凍了之’,而是幫我們分析利弊,讓我們明白及時履行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保住企業信用生命線的關鍵。”公司負責人感慨道。在法官的反復釋法明理下,該公司于立案后7日內將全部案款繳至法院,李某當天便領到了補償款。
更令人欣慰的是,因該案的示范效應,次日立案的安康某服務有限公司其余3起系列勞動爭議案件,均在短時間內順利執結,企業主動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既快速解決了欠薪糾紛,也沒有耽誤項目投標,法院的執行方式讓我們心服口服。”該公司對法院柔性執法表示認可。
該案的妥善處理,既憑借法律威懾力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又通過精準釋法避免了企業信用受損,實現了“保民生”與“護營商”的雙贏,更踐行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通過“辦理一案、化解一片”的實效,傳遞了司法溫度,提升了群眾司法獲得感。漢濱區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精準把握執行尺度,以更優司法服務護航企業發展、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審:王慧芳
二審:田 丕
終審:張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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